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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并于官網發布。
計劃指出,2019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涵蓋34個食品大類、150個食品品種、259個食品細類,共抽檢133.96萬批次。
計劃明確提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本級計劃抽檢2.06萬批次,主要對全國性大型批發市場、部分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雙隨機”抽檢。
包括嬰幼兒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酒類、食用農產品等31大類。
對于糧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飲料、葡萄酒、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品種,安排抽檢一定數量的網購食品和進口食品。
市場監管總局將于每月對全部已獲配方注冊且在售的國產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抽檢,每季度對應季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以及進口食品進行抽檢,全年對總局抽檢食品生產企業名單的產品進行抽檢,在元旦、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假日前,對節令性食品進行抽檢。
主要在全國流通環節購買抽檢樣品。
抽樣場所以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大型商場等為主,網購食品以大型網絡平臺為主。
計劃還對各省(區、市)局和各市、縣局提出具體要求。
要求各省(區、市)局抽檢48.9萬批次。
其中總局專項轉移支付22.6萬批次,各省(區、市)局匹配26.3萬批次。
抽檢對象主要為本省(區、市)所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在產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餐飲企業。
要加強對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省域內大型批發市場的抽檢,加大對餐飲企業食品原材料的抽檢,重點跟蹤抽檢不合格企業、品種和項目。
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蜂產品、餐飲食品等32大類。
食用農產品的抽檢要突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等項目。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部分原則上抽取本省(區、市)生產的食品,省(區、市)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環節抽檢一定比例的外省產品。
在抽檢時間和頻次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檢任務。
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采樣量。
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
要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的抽檢頻次。
原則上按照高風險食品品種1∶3、較高風險食品品種1∶1進行任務匹。
抽樣地點應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省會城市、地級市、縣、鄉和行政村。
抽檢的樣品主要在流通環節購買。
流通環節未抽到的樣品,可在生產環節抽取。
流通環節采樣應涵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等不同業態。
餐飲環節采樣重點為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等。
要求全國各市、縣局的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量83萬批次。
各市縣具體任務分配由各省(區、市)局根據當地常住人口數量、日常監管情況等進行確定。
抽檢對象應盡量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
適當加大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抽檢力度。
同時,各市局應根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數量和季節特點等按比例確定抽樣頻次和數量,原則上覆蓋每戶入場銷售者。
縣局應每周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
抽檢場所包含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縣局要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計劃還提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明確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抽檢工作,要確保工作的延續性和人員的穩定性;要全面落實“雙隨機”要求,隨機確定抽檢機構、隨機確定被抽檢對象;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應當及時送達不合格報告,啟動核查處置工作。
不合格報告表明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要全面落實“一公開”,及時公布產品抽檢信息。
其中,產品合格信息可通過數據平臺為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不合格產品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布,除以上信息外,還包括標稱產品商標、被抽樣單位名稱與地址、不合格項目及結果和承檢機構等。
食用農產品抽檢信息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布包括被抽樣單位名稱(集中交易市場應包括開辦者和銷售者)、產品名稱、進貨來源、標稱生產企業或產地、生產日期等。
對不合格產品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
(文章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