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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益華控股(02213):合營公司及小霸王香港尚未支付AMD債項1007萬美元 益華控股(02213)發布公告,集團擁有49%權益的聯營公司小霸王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合營公司)與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合作開發僅供合營公司使用的供游戲機產品使用的半定制系統晶片。
在合營公司的一般業務過程中,分別于2016年3月14日及2018年6月19日,合營公司與AMD就合作訂立半定制開發協議(據此,合營公司須就研究和開發半定制系統晶片作出若干金錢貢獻),以及小霸王文化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小霸王香港)與AMD就合作訂立產品采購協議。
合營公司未能根據開發協議作出若干付款,而小霸王香港則未能根據采購協議接受若干產品的交付及就此付款。
于2019年7月24日,AMD、合營公司與小霸王香港訂立三方協議,當中載列(其中包括)由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止分階段還款的計劃。
公司亦知悉,合營公司及小霸王香港與AMD一直在進行磋商,以制訂經修訂的還款計劃。
合營公司與小霸王香港已于2019年12月25日就開發協議涉及的費用作出金額為40萬美元的部分還款。
于2019年12月25日,廣東益華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由公司的控股股東控制的公司,并為產品相關商標的擁有人)授權AMD使用小霸王香港未能根據采購協議的訂單接受交付及付款的產品的商標,讓AMD進行市場推廣、轉售及開發。
合營公司、小霸王香港與AMD協定,AMD會將有關產品轉售予第三方(有關所得款項將會由AMD收取),代替小霸王香港的尚未履行的付款責任(金額為400萬美元)(產品付款責任)。
于本公告日期,合營公司及小霸王香港應付AMD的總金額1007萬美元仍然尚未支付(尚未支付AMD的債項),包括產品付款責任,有關余下607萬美元,據公司所知,合營公司及小霸王香港與AMD一直在進行磋商,以制訂還款計劃。
截至本公告日期為止,AMD尚未對合營公司或小霸王香港展開任何法律行動。
此外,有關公司若干尚未支付負債: 于2019年1月23日,公司(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及公司執行董事陳健仁、范新培、梁維君、魏超靈以及前任執行董事蘇偉兵及林光正(共同作為擔保人)訂立貸款協議。
根據貸款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本金2000萬港元及利息為數206.76萬港元已于2019年7月25日到期及應付。
截至本公告日期為止,公司尚未償還上述尚未償還款項連同違約利息及其他費用總計約2206.8萬港元(尚未償還貸款1負債)。
公司目前正在與貸款人進行積極磋商,以期盡快達成清償協議。
截至本公告日期為止,貸款人尚未就尚未償還貸款1負債對公司展開任何法律行動。
有關尚未償還貸款2負債,于2019年5月30日,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萬利貿易有限公司(萬利)及萬利的全資附屬公司智鏈設備有限公司(智鏈)與一家銀行訂立提供貸款通知書,據此,銀行提供多項商業銀行融資,包括分別向智鏈提供金額550萬港元(銀行貸款1)以及向萬利提供金額850萬港元(銀行貸款2)及50萬港元(銀行貸款3)。
銀行貸款1、銀行貸款2及銀行貸款3分別于2019年7月31日、2019年6月29日及2019年7月31日到期償還。
截至本公告日期為止,智鏈及萬利尚未向銀行償還各有關尚未償還本金及累計利息。
于2015年6月12日,公司訂立擔保(擔保1),據此,公司擔保就智鏈應付銀行的所有款項及負債(包括有關款項的利息以及銀行強制執行擔保1所招致的開支及費用)向銀行支付多達4300萬港元。
于2016年4月15日,公司訂立擔保(擔保2),據此,公司與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廣東益華百貨有限公司共同及各別地擔保就萬利應付銀行的所有款項及負債(包括有關款項的利息以及銀行強制執行擔保2所招致的開支及費用)向銀行支付多達1億港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為止,已自貸款融資提取1340.56萬港元而公司尚未償還有關金額。
公司已經接獲銀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針對智鏈、萬利及公司發出日期為2019年11月26日之傳訊令狀。
如令狀內所述,公司應付銀行的尚未償還負債(尚未償還貸款2負債)包括貸款融資的尚未償還本金額1340.56萬港元、尚未支付利息為數6.27萬港元及貸款融資尚未償還本金額的進一步利息約1296.51萬港元以及透支約44.05萬港元。
公司及智鏈已向法庭申請將送交及送達抗辯書的時間延長,而法庭已批準延長至2020年2月17日。
公司、智鏈及萬利已經向銀行送達上述抗辯書,但尚未將其送交法庭存檔,原因為如司法機構所宣布,因應公共衛生考慮,由2020年1月29日起,一般法庭程序及事務會延期處理。
公司、智鏈及萬利將會于法庭恢復辦理事務時將抗辯書送交法庭存檔。
(責任編輯:DF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