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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張裕股份商標歸屬權新進展:大股東已轉讓166件商標 近日,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SZ:000869,下稱“張裕股份”)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張裕集團已將承諾轉讓的180件國內商標中的166件無償轉讓給公司,以履行此前的商標轉讓承諾。
此外,張裕集團還無償向張裕股份轉讓了承諾范圍之外的56件商標,其中26件正在辦理轉讓手續。
公告顯示,截止至 2019 年底,符合無償轉讓條件的 180 件國內商標中,張裕集團已無償向本公司轉讓 166 件;12 件正辦理轉讓手續,尚待國家商標局批準;另有兩件“AURORA”商標因涉及訴訟,需要待訴訟完結后,根據訴訟結果決定能否辦理轉讓手續。
同時,張裕集團已將符合條件的 33 件國外注冊商標向相關商標管理機構提交無償轉讓申請,現正在辦理轉讓手續。
除了履行以上承諾外,對于 1997年5月18日(即張裕上市前與張裕集團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注冊的商標,其中除了與“張裕”(含張裕英文、圖案)商標相關的商標、原有償許可使用范圍內的商標和由張裕集團自用的商標外決定將余下的82件商標(不屬于上述承諾的應無償轉讓給張裕范圍內的商標)無償轉讓給張裕。
截止至2019年底,張裕集團已無償向本公司轉讓56件;26 件正辦理轉讓手續,尚待國家商標局批準。
值得注意的是,張裕股份和控股股東張裕集團之間的商標之爭由來已久。
2010年,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曾向張裕股份下發責令改正措施,要求張裕股份采取有效措施盡快解決“張裕”等商標權屬問題,對于新注冊的“愛斐堡”、“黃金冰谷”等商標,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截至2018年底,“張裕”等商標權屬問題仍未解決。
2019年3月,張裕股份宣布,因控股股東張裕集團未及時變更旗下“張裕”“愛斐堡”等商標的權屬問題,導致張裕股份使用商標時仍需經過張裕集團特許,影響上市公司資產獨立性,而張裕股份未對張裕集團違背承諾情況及時披露。
對此,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連發3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張裕股份整改,同時對張裕集團和張裕股份時任總經理周洪江、董事會秘書曲為民出具警示函。
同年4月,張裕股份就此發布整改公告稱,擬在2019年6月30日前與張裕集團補簽《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和《專利許可使用合同》。
張裕集團承諾,除部分商標與“張裕”商標無法剝離外,其他有條件由張裕股份進行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專利,將在2019年底前無償轉讓,以保證張裕股份資產獨立、完整。
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張裕股份實現營收為25.58億元,同比下降9.55%;凈利為6.03億元,同比下降5.1%;在業績增長乏力的情況下,張裕公司卻要每年向控股股東張裕集團繳納商標使用費,僅2018年該筆支付就達7397.649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間,張裕股份張裕集團繳納的商標使用費達4.21億元;其中,用于“張裕”等商標和產品宣傳的費用僅占51%。
而張裕公司每年仍需自行支付3475萬元-5473萬元不等的廣告和推廣費用,還需向張裕集團支付超過7000萬元的商標使用費。
(責任編輯:DF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