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類
{{ v.price }} ¥{{ v.price }}
山寨明星同款走紅,背后是明星肖像權與被山寨廠家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難以得到保障的尷尬現(xiàn)實。
央視春晚播出后,記者發(fā)現(xiàn)電商平臺上不少商家蹭熱點,以“李思思同款熒光口紅”“馬麗同款大衣”為推薦語來推廣商品,其中不乏山寨產品。
山寨“明星同款”出現(xiàn)在電商平臺的現(xiàn)象其實早已有之。
其實,消費者在購買的同時也心知肚明,這些所謂的山寨“同款”,只是“樣子貨”。
與明星所穿戴的物品比起來,這些“同款”只是在顏色、樣式、款式上的“照虎畫貓”,在質量、質感上顯然無法與真品相提并論。
如此看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這種商業(yè)行為,頗有“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之感。
但是,二者的你情我愿之間,卻是明星肖像權與被山寨廠家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難以得到保障的尷尬現(xiàn)實。
長此以往,顯然不利于對品牌的保護。
此外,雖然消費者想少花錢趕時髦、追趕潮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從長遠來看,并非一種理性的消費行為。
比如,“李思思口紅”走紅后,從電商平臺9.9元、41.9元就能購買到同款產品,但是一分錢一分貨,如此低價購買的產品是否質量過關,也值得引起警醒。
對于這種行為,電商平臺也該引起重視,加強監(jiān)管,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商家的行為,保護消費者利益。
(文章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DF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