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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加多寶官網上的一紙公告讓其與廣藥集團“王老吉”持續多年的商標侵權糾紛案重回公眾視野。
據公告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認定案件發回廣東高院重審。
今天中午,“王老吉”官方微博對此回應稱,發回重審并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
加多寶發布的公告(網頁截圖) “加多寶賠償14.4億”判決被撤銷 雙方持續9年之久的商標之爭似乎又回到了“原點”。
7月1日晚,加多寶通過官網發布《加多寶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定的公告》。
公告中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認定,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在內容與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
裁定如下:一、決定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三初字第1號民事判決;二、本案發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
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銷的這份法律文書判決加多寶要向廣藥集團賠償14.4億元。
事情追溯到2014年5月,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院起訴法定代表人均為“張樹容”的6家加多寶相關公司,訴訟理由為在2010年5月2日至 2012年5 月19日期間,這6家公司侵害“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要求賠償損失10億。
此后,廣藥集團將對加多寶的訴訟請求提高至29.3億。
2018年7月,廣東省高院判六家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億。
一審判決中失利的加多寶曾公開表態會提起上訴。
2018年7月25日加多寶對該判決發出聲明,其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并立即向最高法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時隔近1年之后,加多寶的一封“糾紛案發回重審”公告讓這場商標之爭再起波瀾。
王老吉:公司將配合做好案件重審工作 而焦點另一方的“王老吉”則在今天通過官微發布了回應聲明。
公開聲明中“王老吉”確認了案件被發回重審一事。
“王老吉”在聲明里表示,此案是系廣藥集團向涉案六家加多寶公司索賠其在2010年5月2日后繼續使用“王老吉”商標的商標侵權案,廣東省高院一審判決后雙方不服均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該案件將發回重審。
其中,聲明中提及“發回重審不意味著最終的判決”。
“王老吉”還表示將配合廣藥集團做好案件重審的各項工作。
在上交所收市后,同屬廣藥系的白云山發布了關于“王老吉”商標法律訴訟糾紛結果的進展公告。
公告表示,本次案件系商標侵權糾紛,不涉及到“王老吉”系列商標權屬。
公告認為此次重審不會對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
(文章來源:華龍網) (責任編輯:DF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