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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京津冀藍皮書:京津冀發展報告(2019)》。
報告指出,京津冀地區的創新要素主要集中于京津兩地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尚未形成合理的創新等級結構體系。
《報告》指出,京津冀企業創新能力內部差距較為懸殊,河北在創新投入、產出、環境方面明顯不足。
河北的企業創新能力與京津兩地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與北京相比差距懸殊。
在創新投入方面,2017年河北企均R&D(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不足北京的1/3;在創新產出方面,河北企均有效發明專利不足北京的1/10;在創新環境方面,河北R&D投入強度不足北京的1/4。
因此,“墊高”河北是京津冀實現區域整體創新能力提升的核心任務。
《報告》強調,當前,京津冀企業創新效率的提升主要依靠規模效應實現,但技術進步在企業創新效率提升的過程中發揮的促進作用相對不足。
為實現企業創新效率的進一步提升,京津冀需更加注重技術創新人才的培養和先進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增強技術進步對創新效率提升的促進作用。
此外,京津冀地區內部企業創新能力均衡度相對不足,尚未形成正向的空間溢出效應。
當前,京津冀地區的創新要素主要集中于京津兩地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尚未形成合理的創新等級結構體系,京津兩地對創新資源的“虹吸效應”大于“擴散效應”,對河北各地級市企業創新能力提升的輻射帶動作用明顯不足。
京津冀應通過進一步完善協同創新體制機制縮小區域內企業創新能力差距。
《報告》指出,就現階段而言,對外開放程度、企業發展實力等的提高對京津冀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具有促進作用,而單純提高某一地區的企業發展實力從長期來看不利于京津冀地區企業創新能力的整體提升。
因此,增強各地企業發展實力、縮小各地企業發展實力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京津冀企業創新能力的整體提升。
(責任編輯:DF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