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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西青區委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補齊現代服務業發展短板,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中共天津市西青區委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西青區高端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2016—2020年)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津西黨發〔2017〕11號)要求,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業成長壯大 1。
支持服務業龍頭企業壯大。
對于在本區經濟發展年度貢獻首次超億元的企業,從首年起按照其當年對本區經濟發展貢獻的100%、80%、60%的比例,連續三年給予獎勵。
2。
支持服務業潛力企業成長。
對于規模以下企業首次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的,按照其當年對本區經濟發展貢獻的100%予以獎勵。
對全年實現增加值2億元以上(含2億元)且同比增長6%以上、全年實現增加值在1億元(含1億元)至2億元之間且同比增長8%以上、全年實現增加值1000萬元(含1000萬元)至1億元之間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企業,按照其當年對本區經濟發展貢獻的20%予以獎勵。
3。
對符合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企業,對其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5名)按照不超過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20%予以獎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 4。
鼓勵企業創建創新中心。
對符合西青區產業發展重點方向,被認定為天津市級創新中心的企業,按照市級補貼標準給予1:1區級資金配套;被認定為國家級創新中心的企業,按照國家級補貼標準給予1:1區級資金配套。
5。
鼓勵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行業領軍企業圍繞自身主導產品創建孵化中心或產業研究院,按照設備購置、房租、研發投入等實際支出費用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持。
支持企業回購科研實驗外包成果,按照回購支出費用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6。
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對新認定(含新引進)的國家級和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和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通過復核的國家級和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
對新建的區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給予一次性25萬元的獎勵。
7。
支持社會機構作為主辦方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創業活動,按其活動實際支出的50%給予后補助,單個機構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
加快服務業與前沿科技融合,通過服務業創新帶動制造業創新。
鼓勵制造企業應用現代服務業整合研發、設計、生產與服務全流程,提升企業運作效率。
對于應用智能管理系統平臺進行升級改造的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人工智能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9。
對新設立的實際到位資本金超過1000萬元的人工智能企業,在區內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照實際租金給予100%補助,補助期限3年,每家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購置辦公用房自用的,按照購買房款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0。
對人工智能企業購買發明專利用于本企業開展人工智能研發,給予企業發明專利購買直接費用40%的補助,單個企業(單位)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11。
對獲得人工智能領域國際大獎的,給予獲獎金額的100%獎勵;對獲得人工智能領域國家科學技術獎等國家級獎項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得人工智能領域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等獎項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同一項目獲得不同級別獎項的,以上獎勵從高不重復。
對獲得人工智能領域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12。
對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參與人工智能領域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定或修訂的,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獎勵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13。
支持物聯網技術在智能網聯車領域的應用。
重點支持激光/毫米波/超聲波雷達、窄帶技術、高性能GPU(圖形處理器)芯片、人機交互系統、實時操作系統、車輛信息交互系統、無線通信系統、電子穩定系統、系統動力總成控制系統、信息安全系統等關鍵技術及產品產業化。
按照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14。
鼓勵建立智能網聯汽車共性技術研發、產品技術測試認證、標準規范研究制定、數據與信息安全評測等公共服務平臺,按照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5。
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或封測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2000萬元、2500 萬元、3000 萬元、5000 萬元獎勵,同一企業按差額補足方式最高獎勵5000萬元。
16。
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參加多項目晶圓(MPW)項目(含單企業多項目晶圓項目),按照直接費用的80%給予補助;對設計企業購買光罩(MASK)的,按照直接費用的40%給予補助;對設計企業工程片、試流片加工費用的40%給予補助。
以上三項單家企業每年累計最高享受補助不超過600萬元。
四、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 17。
對新引進我區的大數據行業龍頭及上市(含新三板)大數據相關企業(含子公司),實際到位資本金達5000萬元以上的,首年給予200萬元落戶獎勵。
18。
對大數據企業給予辦公場所支持。
大數據行業龍頭企業在我區設立區域總部和子公司的,分別提供最高30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免租3年。
對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使用數據中心機柜、帶寬和云服務資源的,給予年度服務費用50%的補助,服務費用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
19。
對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建設行業大數據管理平臺、大數據能力支撐平臺和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用以加快數據資源流通,推動重點領域數據匯聚的,對每個平臺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0。
深化優勢特色產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售后服務等環節推廣大數據應用,促進跨行業大數據融合創新,形成交叉融合的大數據應用新業態。
對我區優勢特色產業中的重點企業開展大數據應用改造,按照改造資金的2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旅游產業發展 21。
舉辦對本區旅游經濟具有明顯促進作用的節慶活動,給予活動直接費用50%的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
對反映我區地域文化的旅游演藝項目,給予宣傳營銷、市場拓展實際發生費用50%的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
22。
支持旅游企業實施品牌戰略。
凡在我區注冊旅游企業被評為國家5A級、4A級、3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國家A級旅游景區涉及其他被評為國家級、市級旅游品牌稱號的景區(企業)基礎設施提升改造,按照實際投入資金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被評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酒店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23。
支持智慧旅游建設。
鼓勵景區(企業)加快智慧旅游平臺建設,達標且與區級平臺對接的,對場所的裝修和硬件設備購置,給予新投入建設費用50%的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
24。
鼓勵旅游商品研發。
鼓勵“老字號”產品、工業產品、農產品、文化藝術產品等產品通過深化設計、生產,轉化成為具有西青特色文化元素,適合游客購買的特色旅游商品,一次性給予研發設計投入費用總額50%的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
支持企業銷售西青特色旅游商品,年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5萬元,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20萬元。
六、支持其他重點行業發展 25。
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
鼓勵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企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先進信息技術開展綜合運輸信息、“公路港”、物流資源交易等平臺建設,提供信息發布、交易撮合、線路優化、倉配管理等服務。
鼓勵建設物流供應鏈管理工程,實現傳統運輸、倉儲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
按照對本區經濟發展貢獻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6。
支持檢驗檢測認證產業。
大力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和認證技術服務,鼓勵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開展檢測、檢驗、檢疫、計量、質量和安全檢驗、認證技術等服務,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項目,按每個項目投資額的15%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27。
支持5G網絡應用。
對以研發5G商用為核心業務的企業,給予房租、水、電、網絡費用等三年全免。
對搭建5G商用研發平臺硬件設備和軟件購置費用給予50%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重點支持5G網絡在遠程醫療、車聯網、智能家居、眾包協同設計、工業控制、環境監測等領域的應用,按照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8。
積極發展電子商務。
鼓勵電商企業集聚發展,對具有ICP(網站經營許可證)認證的,經國家和本市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和80萬元的開辦資助。
29。
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升級。
對經認定的重大生物醫藥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符合GMP(藥物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藥品中試平臺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臨床研究醫院,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對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全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GLP(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藥品研發安全性評估平臺,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0。
支持教育健康產業。
對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教育機構提供硬件保障,對房屋租金和設備投入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對新引進的實際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體育產業項目,給予4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新引進醫療機構在我區建設三級醫療網絡,按照固定資產投入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醫療機構利用醫療數據平臺開展醫療大數據共享交換,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
本政策適用于在西青區辦理工商稅務注冊和在地納稅的獨立核算、財務與管理體系健全且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社會信用良好的服務業企業。
主要用于扶持獎勵符合西青區現代服務業產業定位的重點項目和企業等。
對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產業高端且帶動力強貢獻大的項目或企業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重點支持。
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以來符合本政策相關條款條件的企業參照本政策執行。
有效期滿或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本政策由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文章來源:中國發展網) (責任編輯:DF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