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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是今年應對下行壓力的關鍵舉措,可以說是當前經濟工作的‘一盤主菜’。
”4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措施。
此次會議確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進一步為企業和群眾減負。
從具體舉措看,此次會議決定,從7月1日起,減免不動產登記費,擴大減繳專利申請費、年費等的范圍,降低因私普通護照等出入境證照、部分商標注冊及電力、車聯網等占用無線電頻率收費標準,并要求必須有明顯降費,比如車庫、車位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收費標準由每件550元降為80元,商標續展注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
此外,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降低一半;至2024年底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并授權各省(區、市)在50%幅度內對地方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減征此項收費等。
會議針對目前行政性收費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病也作出部署。
例如,對產教融合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符合條件的投資,落實按投資額30%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有觀點認為,一些具有公共產品一般特征的收費,如環境治理類收費、教育費附加等收費項目的合法性存疑,因為這些服務是具有普遍性質的公共服務,是政府本職工作之所在,可以考慮通過稅收為其籌集資金。
此外,會議還確定了降低移動網絡流量和中小企業寬帶資費全年約1800億元、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下浮鐵路貨物執行運價、減并港口收費、取消公民身份信息認證收費等措施。
減稅降費是今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頭戲。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減稅降費作出一系列部署。
在降費方面,李克強總理在提及“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時提出“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的要求——穩定現行征繳方式,各地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等等。
同時,報告指出,為支持企業減負,各級政府要過緊日子,想方設法籌集資金。
一般性支出壓減5%以上、“三公”經費再壓減3%左右,長期沉淀資金一律收回。
地方政府也要主動挖潛,大力優化支出結構,多渠道盤活各類資金和資產。
此后,一系列配套措施進一步跟上,例如,3月26日部署社保降費措施,連同此次會議的部署,正是各級政府過“緊日子”的具體體現,凸顯了政府大力推行普惠性和結構性減稅降費的決心。
會議指出,上述措施是繼降低社保費率后,進一步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采取的降費舉措,實施后全年將為企業和群眾減負3000億元以上。
實際上,自2013年以來,國務院及部門圍繞簡政放權、減輕企業負擔,出臺了一系列取消、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普遍性降費政策文件。
5年來,國家涉及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的力度空前,取消及減免收費項目數量不斷增加;取消及減免收費對象和領域不斷擴大。
行政事業性收費急劇減少,較大程度地減輕了企業負擔,有效支持了企業發展。
應當注意的是,在當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過程中,不僅要單純考慮短期內的社會主體經濟負擔的降低,還應當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推進政府收費相關領域的基礎性理論研究和制度建構,以補其法治化進程中的短板。
基于此,記者認為,下一步,為了使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納入法治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應當從法律上明確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性質,規定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項目、設定權限,建立重大收費項目的聽證會制度,實行征收主體與收費主體分離的制度,建立統一和規范的收費票證制度,實行收支分離,建立收費項目專項審計制度,建立法律責任制度,完善司法救濟制度,多措并舉,實現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法治化管理。
此外,對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應加強巡查稽查和監督,設立舉報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將減免收費政策落到實處。
避免局部地區因競爭不充分、中介技術服務市場不成熟而出現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出臺后企業實際負擔并未得到減輕的情形。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責任編輯:DF387)。